- 搜同 本科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工作方案
- 日期:2025.06.26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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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06
为深入推进本科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,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,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海大教〔2025〕45 号),结合 搜同 对人才培养的要求,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组织管理
搜同 成立接收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工作小组,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、专业责任教授、专业教师和本科教务管理人员组成。
二、考核流程和内容
考核时间:2025年6月27日
考核形式:线下面试
考核地点:研发楼209、210会议室
考核内容: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(含思想品质、专业认知、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表达能力等),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。
评分点 | 评分细则 |
| 思想品质(15%) | 1. 爱党爱国,遵纪守法 2. 团结友爱,尊师重道 3. 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 |
| 专业认知(10%) | 4. 对工科专业的认知 5. 对材料领域的认知 6. 对材料专业的认知 |
| 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(35%) | 7. 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8. 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 |
| 综合素养(30%) | 9. 有明确的大学学习规划 10. 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11.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12. 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|
| 沟通与表达能力(10%) | 13. 语言逻辑性强,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14. 语言表达流畅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|
每位考生的考核面试时间为5分钟,包括1分钟自我介绍和4分钟评委自由提问等。考核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。评委独立打分,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最后得分。
所有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面试。身份核验后参加考核面试。
三、拟接收名单确定
考核成绩合格者,按成绩(面试分数)由高至低,在转入名额范围内确定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;成绩(面试分数)相同者,根据转专业前的专业成绩排名的排位数(排名÷专业人数或专业大类人数×100%)从低到高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;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唐老师,电话:(0898)66257382
五、其他
1.学生转入手续按照学校、 搜同 的相关规定执行;
2.本方案由 搜同 负责解释。
